除了国际金融组织,各国监管部门也正在关注并积极研究数字货币监管。由于各国金融环境不同,各国对于数字货币的监管态度不尽相同。有些国家例如美国、日本等国家持支持态度,并积极部署数字货币行业的监管措施。而有些国家,例如印度等目前禁止在境内进行数字货币的相关业务。
以下为部分国家的监管情况:
美国:美国各州对数字货币的态度各有不同。纽约州对数字货币交易所实行严格管控,目前只有少部分交易所获得了授权许可;华盛顿州于2017年4月颁布5031法案,该法案规定华盛顿州所有货币交易所,包括虚拟货币运营商,都必须申请牌照才可运营,目前许多在华盛顿州开展业务的交易所已获得了相关牌照。其他州也都在美国证监会的规定下,积极采取措施,对数字货币交易实施牌照化管理。
日本:日本是第一个将数字货币交易纳入法律法规体系的国家。2017年日本开始实施《资金结算法案》,承认数字货币作为支付手段的合法性。之后,日本金融厅(FSA)颁布《支付服务法案》,对数字货币交易所实施全方位监管。所有在日本境内运营的交易所必须获得财政部与FSA的牌照授权。
新加坡: 在新加坡政府对金融科技“不寻求零风险,不扼杀技术创新”的原则指导下,新加坡积极发展区块链技术,积极推动数字货币的发展,新加坡是亚洲区域内最支持数字货币发展的国家之一。由于新加坡的积极良好的制度环境,多家交易所选择在新加坡开展业务,例如WBF EXCHANGE就与新加坡政府合作密切。
2020年3月,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正式公布关于支付服务经营牌照的豁免企业名单,名单上的实体已取得豁免期内的特定支付服务或数字货币相关支付服务的许可证和经营权,包括阿里巴巴、支付宝、亚马逊等大型机构的新加坡实体均在名单之列。
关于数字货币相关支付服务的豁免许可,包括币安、OKCoin、BitStamp、币信、Coinbase、CoinCola、TenX、Upbit、ZB 等近 200 家公司均可在正式下达牌照前以豁免状态合法运营。
泰国:为了更好的监管数字货币行业,2018年6月,泰国颁布了《数字资产法》,宣布为合规加密货币交易所颁发牌照,开始实行牌照化管理。
澳大利亚:由于金融犯罪不断增加,2017年10月,澳大利亚通过了《财政法案2017年修正案(2017措施6)》,2017年底,正式通过了《反洗钱与反恐怖主义融资法案2017年修正案》,明确了数字货币并不是货币资产,而是价值的电子表现形式。
提供数字货币交易业务的机构,必须向澳大利亚交易报告和分析中心(AUSTRAC)提交申请,取得相应监管牌照与准入许可。交易所应根据反洗钱/CTF框架下的制度标准,对业务进行反洗钱和反恐融资评估。违规者将被判处两年有期徒刑或500英镑罚金,情节严重者,将被判处七年有期徒刑或2000英镑罚金。
俄罗斯: 2017年12月末,俄罗斯中央银行起草了一份新跨国加密货币提议。该提议希望联合金砖国家(BRICS)及欧亚经济联盟(EEU),创造一种新的跨国加密货币,使其能在成员国中合法流通。
德国: 德国是第一个认可比特币的国家,2013年8月,德国政府正式承认比特币是合法货币,加密货币拥有者可以使用比特币缴纳税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德国联邦金融监管局(Bafin)表示,加密数字货币的监管应符合现行金融监管规定的要求。发行数字代币的企业必须要遵守《银行法》、《资本投资法》、《保险监督法》、以及《支付服务监督法》的规定。
加拿大:加拿大对比特币、以太坊等主流数字货币一直持友好态度。加拿大当地的一家主营加密货币投资的公司已获得了首个比特币基金牌照。但是对于数字货币犯罪情况,加拿大联邦政府于2018年提出,针对恐怖分子和洗钱者使用虚拟货币和预付信用卡进行的影子支付采取措施。
菲律宾:菲律宾中央银行(BSP)自2017年2月开始部署将数字货币交易所纳入监管范围,希望能够规范这种新兴市场,推动其有序发展。2019年,该央行发放了该领域的第一批交易所许可证。
该国央行行长Nestor Espenilla Jr表示,“加密货币交易所的基础很小但是却在快速增长――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决定要让他们进行登记,央行正在主动将交易所纳入到央行监管框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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